4. 更為精彩的“閃大燈”的故事:有一天和朋友明聊天,我興高采烈的講起了我們的“閃大燈”的故事, 明聽完後,不以為然地說,你那算什麼,聽我的:我們剛到美國時,倆人開車出去看風景,開著開著,就發現對面的車子向我們“閃大燈”, 我倆便把車子停在了路邊。車前車後到處看,車好好的,沒毛病呀?這時, 一輛警車開過來了。 一位警察走下車,問我們,“怎麼了?“我們便告訴警察說,剛才好幾輛車向我們打大燈,我們的車子好像沒有毛病呀。 警察一聽笑了, 說了聲 ”That's for me!" (他們是因為我才打大燈的)便走了。 我聽完後肚子都笑疼了,真是小巫見大巫!連聲叫“絕”!太精彩了! 美國人是很人性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