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们律所经常会收到关于某些言语是否构成诽谤的法律咨询要求。要求多数来自需要依靠社交平台开发及维护客户的房地产经纪。事情通常源于微信平台上某人对地产经纪的出言不逊或恶语相向,而权利被侵犯人可能在平台上使用的是笔名或化名。2020年11月3日,麻省上诉法院就微信社交平台Yong Li v. Yanling Zeng诽谤案,作出判决。该案的判决可以帮助大家判断,如果被侵权人未使用真名,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社交平台上的言语对其构成诽谤。该案也同时为大家分析民事诽谤的基本要素。
法院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