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EB-5项目立法改革动态
本周五 (4 月28 日),国会即将就EB-5 项目是否延期做出决策,由于此次可能会依托预算法案而非临时决议案进行,因此借这个机会将过去已若干次提及的EB-5项目改革内容最终落地的可能性大大增加。2015年1月至今,国会已有近十份议案被提出,甚至2015年12月、2016年12月的两份提案都饮憾止步于离达成一致一步之遥的地方。而日期标注为4月15日的一份最提案,与2016年12月的草案具有很强的渊源,在多数内容沿用旧提案基础上,单就投资额方面做出修改,将原有的“按阶段修改投资额”改为了100万-标准投资额/80万-目标就业区域(TEA)投资额的尺度,即在现有基础上对TEA投资额提高30万美元。与先前若干提案大幅提高标准投资额到120万甚至200万的提议相比,最新提案中维持100万投资额度的建议显然更容易得到投资者的认同。而国土安全部1月行政提议案中所定的180万/135万标准则更像是悬梁之剑,逼迫立法机构中的各方及时妥协、达成一致,以避免整个项目得不到延期,最终玉石俱焚的结局。
4月19日国会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Bob Goodlatte先生在其网站上发布了题为《立法者仍在积极磋商改革EB-5项目》的消息[1],表示对业内行业组织的提议表示欢迎,指出充满诚意、直击要害的提议甚至可能成为对改革方案进行磋商的基础。同时指出,在EB-5项目亟需改革的背景下,立法者将与行业组织协力实现有意义的改革,最终不仅将带来更高的透明性与反欺诈措施,更具意义的投资差额与适应通胀的投资额设置,还将为农村与城市贫困地区提供足够的预留资金,并将结束滥用项目的不负责任行为。
自上个月Jay Peak滑雪胜地案[2] 达成高达1.5亿美元和解后,其破产清算人Michael Goldberg先生针对最近在国会与国土安全部都讨论得热火朝天的EB-5项目改革话题表示,一方面,在立法者采取措施严厉打击开发商欺诈的同时,应同时为牵涉到的投资者提供更多保护。因为现实中投资者-开发商利益过于紧密地捆绑在一起,使得当开发商作恶,投资者遭殃的结果出现时,如何对那些将时间、资金与绿卡都寄托于开发商身上的投资者(欺诈受害者)提供保护与救济——尤其考虑到许多开发商都连接着数十位、数百位投资者,如何公平对待开发商涉嫌欺诈、整个项目陷入停顿时投资者个人的移民利益,是日益重要的问题。譬如按目前的规则,投资者从保险公司或欺诈案赔偿主体手中获得赔偿时,这些资金因为并不直接来自于“投资者-开发商”这个二元关系,所以很难直接用于投资项目。;另一方面,当欺诈案发、资产冻结时许多隐藏在案件背后的操作细节,如清算人的项目运营能力、法庭的融资许可等都会对日后的赔偿至关重要,因此改革方案若能对欺诈后救济清算绿色通道,同样将有助于对投资者与公众利益的保护。
其它简讯:
[2] 案件信息Daccache et al. v. Raymond James & Associates Inc. et al., case number 1:16-cv-21575, in the 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Florida.
[4] 案件详情请参见我们上期(4-14-2017)半月谈的“视点”部分
[5] 案件信息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v. San Francisco Regional Center LLC et al., case number 3:17-cv-00223, in the 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Northern District of California.
[6] 案件信息案件信息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v. Francisco et al., case number 8:16-cv-02257, in the 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Central District of California.
[8] 案件信息 The case i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v. Charles C. Liu et al., case number 8:16-cv-00974, in the 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Central District of Californ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