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2日,美国教育部取消了“独立学院与学校认证委员会”(ACICS)的认证资质。这使原先许多业已通过ACICS获得认证的学校不再具有认证身份,进而导致以下两类F-1学生受到影响。一方面,对那些使用ACICS认证学校颁发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类学位(STEM学位)的 F-1学生, 如果OPT延期申请在2016年12月12日后递交,则因签发I-20的学校失去认证资质而遭移民局否决;另一方面,由于《英语语言培训项目认证法案》[1]要求英语语言学习项目(ELS)提供者同样需要事先得到教育部认证机构的认证,因此曾被ACICS认证的ELS提供者也将在12月12日失去资质,那些参与这些ELS的F-1学生也将受到影响。
对此,移民局于2017年4月20日指出“学生与访问学者项目”(SEVP)将会通过书面方式通知那些因学校失去资质而受影响的学生,但这些在ACICS 认证学校上学的学生应立即联络学校的“指定校方工作人员”(DSO)以明确目前应采取的补救措施。对那些受ACICS影响的F-1 学生,可以选择离开美国,也可以选择在18个月内转至另一个认证项目,继续其学习直到I-20显示的现有项目到期为止[2]。SEVP在18个月之后,将终止那些既未离境亦未转学学生的SEVIS系统记录。该期限不论学习内容,对持F签证或持M签证的学生同等适用,并适用参加“英语第二语言学习项目” (ESL)的学生。
此外,移民局对受影响的两类F-1学生分别做出指导:
ELS项目而在2016年12月12日及之后向移民局递交I-539身份转换/恢复学生身份申请的同学,移民局将下发《证据索取信》(RFE)。回复该RFE时,申请人将有机会向移民局递交新证据表明所参加的ELS项目符合认证要求。而若申请人无法提交经认证学校签发的I-20表格,移民局将否决I-539申请。换言之,受ACICS影响失去资质的ESL项目在这个期间应及时重新获得认证,并及时签发新I-20给学生用于回复移民局的RFE。
OPT延期不仅要求递交申请时,申请者须拥有教育部认证机构(ACICS原是认证机构之一)所认证学校颁发的学位,还要求所在学校的DSO签发用于推荐该生进入OPT延期状态的I-20表格。I-20签发日被视为申请日,因此移民局在以下两个条件均成立时会拒绝用于STEM OPT延期的I-765申请:用于延期申请的STEM学位颁发自ACICS认证的学校;且 DSO推荐该生申请延期的I-20表格签发在12月12日或之后。换句话说,获得DSO 2016年12月12日前签发I-20的学生将不受影响,而若未能在上述日期之前提交申请,则该STEM学生将失去OPT延期申请的机会。此时,需要在收到移民局拒绝批准I-765申请的书面通知后60日内离开美国,或转学至其它学校, 或在经认证的学校参加其它学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