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 移民局部分恢复“加急程序”

Author: 潘雅然律师
Date: 
2017-07-24

       继2017年6月23日移民局公布将于26日恢复与两个J-1项目相关的H-1B “加急程序”后[1],2017年7月24日又公布了《对无需抽签H-1B申请(Cap-Exempt H-1B)恢复 “加急程序”》的决定[2],且该决定即刻生效。因此Cap-Exempt H-1B项下的机构、组织与实体(包括高等教育机构与其附属非营利机构、非营利研究机构、政府研究机构)为其受益人递交的H-1B,即日起可恢复递交“加急程序”的申请。

       移民局2017年3月3日曾公告从4月3日起临时叫停H-1B“加急程序”[3],以尽量减少新一年Cap H-1B对已有申请审理进度的冲击。如今,部分2018财年Cap H-1B已获批或已收到《证据索取通知》(RFE),退回未中签H-1B申请的工作亦于7月19日结束[4],因此,移民局在工作负担允许的情况下已开始着手恢复H-1B“加急程序”申请的受理。在6月23日与7月24日两份公告之后,下一份公告会解锁哪些H-1B类别?我们与您一道翘首以待。

       所谓“加急程序”[5],是指在I-129(非移民类工作签证[6])与I-140(移民类工作签证)申请中,雇主能在正常受理案件的周期外[7],通过提交I-907表格与相应的1225美元加急费,获得移民局15个自然日审理案件的保证,即15个自然日内,移民局将发送(初步)受理结果[8] 给申请者,否则移民局将退还加急费。但即使加急费被退还,相关案件仍会按照最快的速度被受理,因此求贤若渴的雇主往往乐于使用“加急程序”以缩短新员工等待签证的时间,为其及早入职铺平道路。

       H-1B是从2001年6月30日开始被纳入“加急程序”范畴内的。近年来,移民局在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7月27日,为缓解奥巴马总统颁布《H4身份持有人申请工作许可》的新政策后所引起的工作量激增,曾临时暂停过申请H-1B 延期的“加急程序”[9]。  

 

 

[1] 恢复“Conrad 30(J-1)豁免”与“联邦政府机构支持的(J-1)豁免”中H-1B申请“加急程序”参见https://www.uscis.gov/news/news-releases/uscis-resume-h-1b-premium-processing-physicians-under-conrad-30-waiver-program

[6] 非移民类工作签证,涉及以E,H,L,LZ,O、P、Q、R、TN等字母开头的签证。

[7] 移民局相关案件处理时间可参见https://egov.uscis.gov/cris/processTimesDisplayInit.do

[8] 《批准通知》、《拒绝通知》、《拒绝意向书》、《证据索取通知》或《针对欺诈与误导展开调查的通知》中的任一一种都可以作为(初步)受理结果发送; 并在移民局收到申请者对《拒绝意向书》或《证据索取通知》的回复起计算新一轮15个自然日受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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