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的收购基本可以归于两种方式,资产收购还是股权收购。两种方式的商业收购对买方和买方各有优劣。
资产收购是指,卖方公司保留自己的公司,买方会用自己的公司购买卖方公司的资产,比如,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库存、知识产权、牌照许可、租赁等。购买的资产一般不包括公司现存的现金和债务。买方比较倾向于资产收购,因为根据税法规定,资产收购中的买方会有机会提高资产的折旧基础。这样会在最先几年里有效地帮助公司增加现金流。另外,资产收购后,买方不用承担卖家潜在的责任,包括产品责任、员工诉讼、合同纠纷等可能的责任。当然,在任何知识产权、合同、权利、许可很难从卖方公司转让到买方的情况下,不适合用资产收购。买方公司多不钟情于资产购买,因为交易由此引起的公司要上交的税可能是一个负担。其次,如果卖方公司是一个C股份有限公司,它可能面临双层税务。一层是公司由于该交易产生的税务,如果资金流入股东,股东上交的所得税是第二层的税。
股权收购中,买方新股东从卖家旧股东那里购买了卖家公司里的股权,卖方公司仍然存在不变。买方不愿承担的债务通常在收购之前由卖方公司付清。股权收购通常没有转让资产的所有权问题,因为所有权仍然属于卖方公司。同样,买方不享受资产购买中资产提高的折旧基础。相反地,由于卖方公司主体不变,买方作为一个股东将有责任继承和承担公司各种问题的风险,包括知晓的和不知晓的。当然可以在收购协议里用卖方公司的声明降低风险。卖方公司比较喜欢股权购买,因为公司税不受影响。而且,卖方可以不用太顾及过去和现在的经营可能给将来带来问题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