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萨诸塞州离婚(四)配偶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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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ral & Associates 律师事务所
Amaral & Associates, P.C. 是一家专门承接家事法和遗产规划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设在Boston和Winthrop。Amaral & Associates 的主营业务为离婚诉讼,离婚调解,子女监护权和抚养费,配偶赡养费,婚前/婚后财产协议,及遗产规划等。
律师Edward L. Amaral 在家事法领域从业二十三年,是业内广为认可的资深律师。他经理过几百起离婚案件,在该领域具有深厚经验。律师Amaral毕业于Suffolk University Law School,拥有在马萨诸塞州和美国最高法院从业的执照。他还是经马萨诸塞州,和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认证的离婚调解员,有资质在上述两州主持离婚调解。Amaral 是马萨诸塞州律师协会,和马萨诸塞州诉讼律师研究会的会员。他个人撰写并发表了一百多篇关于离婚,离婚调解及遗产规划的文章。
Amaral & Associates 曾经在Chinatown设立过分所,律师Amaral注意到有很多华人需要家事法方面的法律服务,却因为语言问题请不到经验丰富的美国本土律师。为了方便华人客户,为您提供最好的家事法服务,本所根据客户需要可以进行全程或部分中文翻译。我们的翻译人员也都是在美国受过正规法学院教育,并拥有美国律师执业证的专业律师。首次咨询免费,我们的律师会耐心解答您的疑问,并按照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设计一套最佳方案,力求尽快解决问题,最大程度降低离婚对您和子女生活的影响。
 
欢迎来电咨询 857-253-9620(支持中文服务)。
Website: http://www.amarallaw.com/
Author: Amaral & Associates 律师事务所
Date: 
2014-11-04

   配偶赡养费,alimony,是指有能力支付的一方向有需要的一方支付的经济资助。在离婚的过程中和离婚以后,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赡养费。在马萨诸塞州,法院一般会将赡养费判给经济实力较弱的一方,以保证其在离婚过程中和离婚后保持一定的生活水准。以下是关于赡养费的常见问题与回答:

1. 离婚一定会得到赡养费吗?

   法院并不是在每起离婚诉讼中都判决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赡养费。在决定是否判给一方赡养费时,法院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 法院如何来决定是否判给赡养费?

   马萨诸塞州州法规定,法院在决定赡养费时必须要考虑以下法定因素:

  (1)婚姻的长度

  (2)配偶各方的年龄、健康状况、所处的生活阶段,及其职业

  (3)各方的收入多少和收入来源

  (4)各方的职业技能和受雇就业的能力

  (5)各方的财产状况

  (6)各方的负债状况和需求

  (7)各方未来获得财产和收入的可能性

  (8)各方对于本段婚姻经济上的,和非经济上的投入

  (9)婚姻期间的生活水准和各方保持本水准的能力

  (10)由于婚姻丧失的经济机会

  (11)潜在的税务后果

   除上述因素外,法院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3. 赡养费有几种,分别是什么?

   2011年,马萨诸塞州对赡养费的相关法律做出了重大改革,新法在2012年起生效。改革后的法律将赡养费分为四种:一般赡养费(general term alimony),复职赡养费(rehabilitative alimony),补偿赡养费(reimbursement alimony),和过度赡养费(transitional alimony)。

   一般赡养费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在经济上依赖于另一方,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另一方向有经济依赖的一方支付的经济援助。根据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法院决定一般赡养费的持续时间。婚姻存续时间越长,一般赡养费的持续期越长。对于20年以上的婚姻,法院可以判予无限期一般赡养费。如果任一方死亡,或义务方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65周岁),或者接收方再婚,一般赡养费随即终止。如果接收方与他人同居达三个月或三个月以上,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可以要求法院中断、减少或终止其支付义务。

   复职赡养费是指,如果一方在特定期间内可以恢复其自食其力的能力,在这一方恢复其自立能力期间,另一方向其支付的经济援助。法律规定复职赡养费的支付义务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如果任一方死亡,或接收方再婚,或者其他特定情况出现,复职赡养费立即终止。

   如果婚姻存续期少于五年,且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另一方的经济实力做出了经济上的,或者非经济上的贡献(比如帮助另一方支付高等教育或职业培训的费用),受贡献的一方有义务向做出贡献的一方支付补偿赡养费,以补偿其贡献。当接收方死亡,或法院判定的特定日期到来时,补偿赡养费的义务随即终止。

   过度赡养费,是指如果婚姻存续期小于五年,为了帮助一方完成恢复单身的转变过程,适应离婚后的生活方式或地点,另一方向其支付一定的经济援助的义务。过度赡养费的支付义务不得超过3年。过度赡养费在接收方死亡时,或法院判定的特定日期(离婚后三年之内)终止。

   除了补偿赡养费和过度赡养费,其他两种赡养费的判决都是可以修改的。但如果一方申请修改原赡养费判决,他/她必须举证证明“具体情况发生重大改变(material change in circumstances)”,比如接收方再婚,或支付方合理的、自愿的、且善意的事业变化而导致收入降低等。但破产申请不属于”具体情况发生重大改变“,不能作为降低或免除其赡养费义务的理由。

4. 如果法院判给一方赡养费,这一方还有可能获得孩子抚养费吗?

   法院有权同时判给一方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但对于普通收入家庭,一方在支付子女抚养费之后一般就没有能力向另一方支付赡养费了。如果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家长的经济实力较好,而有监护权的家长经济实力较弱或没有经济来源,法院一般会在子女抚养费之外判给有监护权一方赡养费。

5. 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有实际区别吗?

   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一般判给同一方,因此很多人误以为二者除了名称不同,没有本质区别,都是一方向另一支付金钱的义务。实际不然,赡养费和抚养费在税务上有很大区别。对于支付方而言,赡养费在报税时是可以扣减的(dedcutible),而子女抚养费则不能扣减。对于接收方而言,赡养费属于“纳税收入(taxable income)”,而子女抚养费不属于纳税收入。

6. 丈夫可以申请赡养费吗?

   在马萨诸塞州,赡养费的判定没有性别限制,双方都有权申请。

7. 如果有支付义务的一方申请破产(file for bankruptcy),他/她可以以此逃避赡养费义务吗?

   不行。除一些极个别的特殊情况外,配偶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不受破产申请的影响。换句话说,破产申请并不免除一方支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的义务。

8. 如果我的配偶拒绝支付赡养费怎么办?

   如果有支付义务的一方拒绝支付赡养费,接收方可以向法院提交藐视法庭的诉状,并申请法院直接执行义务方的薪水。如果诉讼成功,法院会判决义务方的雇主直接将义务方的薪水支付给接收方作为赡养费。如果您在此过程中请了律师,法院还可以判决义务方支付您的律师费用。

 

律师Edward L. Amaral 及其同事在赡养费领域有20年以上的丰富经验,如果您需要相关法律咨询或服务,请致电857-253-9620(支持中文服务),首次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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