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律师的主要服务范围包括公司法、商法,劳工法、和民事商业纠纷诉讼。她专长于公 司建立、起草合同和章程、商业租赁、公司收购和各种常见的劳工法法律问题。她也代理客户在麻州的州立和联邦法庭的诉讼案件,以及仲裁。她 代理的案件有违反合同、欺诈、盗用商业机密、非竞业限制、非法解雇、拖欠工资和加班费等。戴律师代理的公司有各行各业的,包括语言服务、 医疗行业服务、医疗器械、海产、文化交流、夏令营公司、移民顾问、网上服务、医学研究等。
戴律师出生于中国上海,荣获上海大学英语文学学士学位,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工商硕 士管理学位,波士顿SUFFOLK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戴律师曾在中国元达律师事务所处理国际商法、公司法和反垄断法事宜。她曾协助麻州 最高法院法官Fernande R.V. Duffly审判民事和刑事案件,也为麻州著名商业投资银行Brown Brothers Harriman撰写投资法律法规报告。戴律师曾为法国最大的上市工程咨询公司ALTRAN审阅和草拟各类商业合同和承办其他公司法法律事宜。
在迁往加拿大之前,戴律师在中国可口可乐公司管理和协调全国商标侵权系统的运作, 并参与可口可乐公司总部和中国合作伙伴的磋商谈判,这个磋商导致在中国成立六个可口可乐装瓶公司。在进入法学院之前,戴律师在加拿大和美 国积累了丰富的中小型企业商业咨询经验,包括撰写商业计划、市场调查、营运咨询、策略咨询、商业谈判、财务预算等。
戴律师持有麻州和纽约州执照。她也同时持有麻州联邦地区法院执照。美国亚裔律师协 会麻州分会和波士顿律师协会会员。
戴律师业余时间积极为波士顿义务律师协会(Volunteer Lawyers Project)的低收入客户提供免费的失业福利听审代理。她也积极参与新英格兰中国信息网络协会(NECINA)的市场推广、赞助筹款和活动策划工作。
戴律师用业余时间陪伴她两个精力充沛过人的孩子,以及跑步、做Pilate、滑雪、阅读杂志和旅行。
戴律师经常进行商业法和商业规划方面的演讲。最近几次的演讲是:
雇主不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对员工的检举展开报复行为:当雇主有骚扰或者歧视的行为;没有支付工资;员工身体上有残疾。报复行为可以分为很多种:包括对雇佣状况的改变(比如突然把员工办公室改到开水间)。雇主也不可以对参加了犯罪调查或对歧视和骚扰行为作证的员工进行报复。尽管有的时候雇主并没有直接加入到歧视或者骚扰的行为中,但是雇主还是有可能会被认定有责任如果他因为员工的检举各种不合法行为(骚扰、歧视等一系列员工受保护的权利)结束与员工的雇佣关系。在同样的情况下,就算最后发现举报不实, 雇主也不允许对员工进行不利的雇用行动(adverse employment action)比如,降薪、降职等。雇主也不可以对对于公司内部歧视行为和权力受侵犯有担忧的员工进行骚扰。我们专注于报复行为方面的律师在各等级的法庭上都很有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