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律师的主要服务范围包括公司法、商法,劳工法、和民事商业纠纷诉讼。她专长于公 司建立、起草合同和章程、商业租赁、公司收购和各种常见的劳工法法律问题。她也代理客户在麻州的州立和联邦法庭的诉讼案件,以及仲裁。她 代理的案件有违反合同、欺诈、盗用商业机密、非竞业限制、非法解雇、拖欠工资和加班费等。戴律师代理的公司有各行各业的,包括语言服务、 医疗行业服务、医疗器械、海产、文化交流、夏令营公司、移民顾问、网上服务、医学研究等。
戴律师出生于中国上海,荣获上海大学英语文学学士学位,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工商硕 士管理学位,波士顿SUFFOLK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戴律师曾在中国元达律师事务所处理国际商法、公司法和反垄断法事宜。她曾协助麻州 最高法院法官Fernande R.V. Duffly审判民事和刑事案件,也为麻州著名商业投资银行Brown Brothers Harriman撰写投资法律法规报告。戴律师曾为法国最大的上市工程咨询公司ALTRAN审阅和草拟各类商业合同和承办其他公司法法律事宜。
在迁往加拿大之前,戴律师在中国可口可乐公司管理和协调全国商标侵权系统的运作, 并参与可口可乐公司总部和中国合作伙伴的磋商谈判,这个磋商导致在中国成立六个可口可乐装瓶公司。在进入法学院之前,戴律师在加拿大和美 国积累了丰富的中小型企业商业咨询经验,包括撰写商业计划、市场调查、营运咨询、策略咨询、商业谈判、财务预算等。
戴律师持有麻州和纽约州执照。她也同时持有麻州联邦地区法院执照。美国亚裔律师协 会麻州分会和波士顿律师协会会员。
戴律师业余时间积极为波士顿义务律师协会(Volunteer Lawyers Project)的低收入客户提供免费的失业福利听审代理。她也积极参与新英格兰中国信息网络协会(NECINA)的市场推广、赞助筹款和活动策划工作。
戴律师用业余时间陪伴她两个精力充沛过人的孩子,以及跑步、做Pilate、滑雪、阅读杂志和旅行。
戴律师经常进行商业法和商业规划方面的演讲。最近几次的演讲是:
在新冠的非常时期,从前不常引起注意的一个合同的条款“不可抗力”,突然变的引人注目。这个不常启动的合同条款,赋予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其不可控制和预见的灾难事件而无法执行合同进而解除其合同义务的权利。不可控制和预见的灾难事件通常是战争、罢工、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流行病一般也会被归入此类。不可抗力的条款一般在合同的一些标准条款里。如果新冠影响了您执行某个合同的能力,您可以很快地去合同里找一下该条款,以此决定您是否可以依据不可抗力宣布合同变成无效或者不执行合同下的义务。
如果合同没有不可抗力的条款,合同也有可能依据以下的法律理论不被执行,由于新冠流行病,“合同目的落空原则”或“合同履行不能原则”。
“合同目的落空原则” 的理论是,由于非合同任何一方的原因所发生的不能预计的事件,该事件使得合同任何一方有合理理由不去执行合同下的义务。即使技术上来讲双方还是可能去履行义务,但是如果这个事件导致合同预期达到的价值和好处成为不可能和不现实的时候,合同也可以被宣布为无效,以此使双方不再有义务履行合同下各自的义务。
“合同履行不能原则” 的理论是,由于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后导致对任何一方对合同的履行与原先成立合同时的意图在很大程度上变得不同,或者完全不同了。如果启动这个理论,那么任何一方都有可能免于履行合同下的义务。
新冠流行病给合同的履行问题带来很多不定因素。我们已经看见而且预期更多的公司和个人,由于新冠的不定因素启动如上所述的法律理论,使自己从不能履行的合同中抽身出来。
如果您对任何合同有诸如此类的疑问及考量免除自己在合同下的义务,需要专业的法律建议。请联系戴晨方律师connie@cutlerlegal.com或珂一律师yi@cutlerlega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