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病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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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照原

李照原, 高级软件工程师,于1988来北美。他自幼喜爱文艺,兴趣多元广泛,热爱声乐,朗诵和舞台艺术。多年来致力于弘扬中华文化,努力为华人社区服务,积极促进东西方文化交流,应邀在大陆,香港和台湾华侨的诸多庆祝活动中演唱歌曲和担任节目主持人,受到了华人和主流社会的喜爱和认可。

他多次受邀参与筹划波士顿地区的大型文艺活动,并以专业水准的中英文担任节目主持。他主持的多个大型文艺活动有《大波士顿地区第五届亚美节》,《东西互联波士顿地区春节文艺晚会》,《波士顿地区华人华侨 “百年圆梦,中秋同庆” - “庆奥运,迎中秋” 文艺晚会》等等。自2006以来,连续主持诸多亚裔社区和组织一年一度的春节联欢会和周年庆典, 包括《波士顿京津同乡会》,《全美亚裔妇女会麻省分会》等等。虽然常常忙的不亦乐乎,但他依然认认真真,一心一意地努力把精彩的节目最好地奉献给观众。

为进一步提高演唱技能,他虚心请教声乐老师。同时参加过多次声乐比赛,并屡次获奖。曾于2008年第一届“怀旧金曲大赛”夺得冠军,并获一至好评。

李照原来美后加入了多个文艺团体和合唱团,担任男高音的合唱及领唱,包括黄河艺术团,东方之声合唱团, 剑桥(MIT)合唱团,大波士顿文协(GBCCA)合唱团,等。曾随东方之声合唱团参加2006年第四届世界合唱比赛。共有90多个国家,超过350个合唱团参加了比赛,荣获混声合唱银奖和民歌铜奖。

李照原还被邀请参加过话剧和电影的拍摄。作为北美枫香戏剧社主创人员之一,出演了话剧《海外剩女》中的医学博士。 他曾于2003年主演了由杨有新博士编导的故事片 《静火》 (”Silent Fire”) 中的男主角-何志远。 该部影片反映了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在异国奋斗不息以及个人和家庭的感情纠葛。《静火》(108分钟)入围了2005年纽约国际电影节,并在77部入选作品中夺得 “最佳外国语故事片” 等奖项。

他积极参加华人社区的活动,如:2016.02.20 全美华裔大游行(大波士顿地区),为华人的权益呐喊,为华人后代发声。他热心参与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如:《剑桥中国文化中心夕阳红活动站》波士顿公演 (2014年,2015年,2016年), 中国城老人公寓的春节慰问演出 (2016年),等。

Author: 孔学君医师
Date: 
2013-08-08

病例一:32 岁妇女车祸后收入一级创伤监护室,她患有多处损伤,骨折及合并呼吸窘迫综合征,需要人工呼吸,处在昏迷状态。她的父母日夜守在床旁,他们告诉医生,病人的离婚手续将于一个月内完成,原因是她的丈夫曾经实施家暴于她,父母还没有将病人的车祸及病危状况通知其丈夫,他们希望医院也不要通知,他们不想让女儿看到他。这使得医生很为难,因为法律上此人仍是病人的第一位置亲属,不仅需要通知他病情,病人的治疗意见在病人本人昏迷情况下他享有决定权,而不是处在第二亲属位置的父母。医生于是咨询了医院的律师及医学伦理委员会。

讨论:这里牵扯到病人的意愿在医疗方案的决定作用。首先,法律规定在人命关天的急诊情况,医生在没有时间或没有可能征得病人及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医生的判断采取抢救措施。如果病案有正规记载病人意愿书或指定的代言人,毫无疑问要按病人意愿来执行。当然执行重大决定时,医生常常重新询问证实,常有病人临时改变主意,而需要重新拟定意愿书。如果病人无法作决定(昏迷,精神失常,老人痴呆等),如果既望有意愿书,则按其实行。如果没有,则依次询问亲属的意见。此例的情况,照理其丈夫没有离婚前仍为病人的第一亲属,但如果有法庭的离婚受理文件,出庭日期,或者家暴的证据等文件,其丈夫已不具备作为病人亲属为其做医疗决定的资格,医院可以凭这些文件将其从亲属名单取消。但是,如果没有这些证据,其丈夫仍在其位而行其权。当然,他的权限有一定限制,并接受监督。法律要求,亲属的医疗建议要以病人的意愿及最大利益为基础,如果医生认为其决定违背这样的原则,可以向医院的伦理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咨询,而寻求法律程序。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其丈夫未必愿意为病人的治疗参加意见,他很可能自动放弃他的这种权利。这时,病人的父母就一跃成为第一位置亲属,他们可以成为病人的法律监护人,为其医护行使决策权

病例二:72岁妇女脑出血后收住神经科监护室,由于大脑大面积受损,病人一年后仍无法撤离呼吸机。病人与其丈夫在患病一年前在律师事务所立了遗嘱,病人特别写明在持续的植物人状态不想接受人工呼吸。病人的丈夫是她的第一位置亲属具有为其做决定的权利。但是当医生与其讨论病人的这一意愿时,他坚持现在还不是“持续的植物人状态”,所以尚不能撤离呼吸机,他的这种意见遭到其已成年的子女反对。主治医生将病例投诉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寻求方案。

讨论:病人显然已无法行使她的权利“反悔”,她的遗嘱是很强有力的证据反映了她的意愿,所以其丈夫的坚持没有法律依据。医院方面需要对其遗嘱求证,并对其“持续的植物人状态”作出医学鉴定,证明撤离呼吸机的决定是从她的最大利益为本,同时符合她的意愿,最后召开一个家属会议,将医学鉴定,治疗,预后向家属解释清楚,并通知撤离呼吸机及其他相关治疗的决定及其具体的时间,给其丈夫机会及时间寻求法律步骤,或转院等。

(华盛顿大学医学院资料)

(本文原载于《北美医学与健康》二零一一年十二月,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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