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照原, 高级软件工程师,于1988来北美。他自幼喜爱文艺,兴趣多元广泛,热爱声乐,朗诵和舞台艺术。多年来致力于弘扬中华文化,努力为华人社区服务,积极促进东西方文化交流,应邀在大陆,香港和台湾华侨的诸多庆祝活动中演唱歌曲和担任节目主持人,受到了华人和主流社会的喜爱和认可。
他多次受邀参与筹划波士顿地区的大型文艺活动,并以专业水准的中英文担任节目主持。他主持的多个大型文艺活动有《大波士顿地区第五届亚美节》,《东西互联波士顿地区春节文艺晚会》,《波士顿地区华人华侨 “百年圆梦,中秋同庆” - “庆奥运,迎中秋” 文艺晚会》等等。自2006以来,连续主持诸多亚裔社区和组织一年一度的春节联欢会和周年庆典, 包括《波士顿京津同乡会》,《全美亚裔妇女会麻省分会》等等。虽然常常忙的不亦乐乎,但他依然认认真真,一心一意地努力把精彩的节目最好地奉献给观众。
为进一步提高演唱技能,他虚心请教声乐老师。同时参加过多次声乐比赛,并屡次获奖。曾于2008年第一届“怀旧金曲大赛”夺得冠军,并获一至好评。
李照原来美后加入了多个文艺团体和合唱团,担任男高音的合唱及领唱,包括黄河艺术团,东方之声合唱团, 剑桥(MIT)合唱团,大波士顿文协(GBCCA)合唱团,等。曾随东方之声合唱团参加2006年第四届世界合唱比赛。共有90多个国家,超过350个合唱团参加了比赛,荣获混声合唱银奖和民歌铜奖。
李照原还被邀请参加过话剧和电影的拍摄。作为北美枫香戏剧社主创人员之一,出演了话剧《海外剩女》中的医学博士。 他曾于2003年主演了由杨有新博士编导的故事片 《静火》 (”Silent Fire”) 中的男主角-何志远。 该部影片反映了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在异国奋斗不息以及个人和家庭的感情纠葛。《静火》(108分钟)入围了2005年纽约国际电影节,并在77部入选作品中夺得 “最佳外国语故事片” 等奖项。
他积极参加华人社区的活动,如:2016.02.20 全美华裔大游行(大波士顿地区),为华人的权益呐喊,为华人后代发声。他热心参与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如:《剑桥中国文化中心夕阳红活动站》波士顿公演 (2014年,2015年,2016年), 中国城老人公寓的春节慰问演出 (2016年),等。
麻州最高法院将很快在麻州做出关于特许经营许可人(FRANCHISOR)对被许可人(FRANCHISEE)认定为与员工还是独立合同工的问题做出判决。原告特许经营被许可人Patel及合伙人状告被告7-Eleven 特许经营许可人,主张原告不应该被7-Eleven界定为独立合同工,而应该是雇员。作为雇员,他们不应该被要求支付工资外的商业开销及巨额许可代理费。如果法院支持7-Eleven这样的特许经营许可人雇主称他们的雇员为特许经营被许可人,则为逃避麻州的工资和工时法律开辟了新的途径。零工经济就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如Uber和Lyft的前身SuperShuttle就曾认定他们的司机是特许经营被许可人。如果麻州最高院开了这道门,其他行业也会迅速效仿。
被告7-Eleven则与原告观点截然相反。他们认为原告是特许经营被许可人,除了拥有商业利益和重要房地产权益外,经营着百万计的生意和拥有大量员工,以及每年产生几十万元的收入。原告意图改变自己经营业主身份为雇员,以挽回他们在经营中百万元的损失。
对同样此案,麻州联邦地区法院法官Gorton认为在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制定的特许经营权规则和独立合同工法律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他在2020年9月10日撰写的意见中,认为按照特许经营权规则标准认定的特许经营被许可人不可能是雇员,这会威胁到特许经营的商业模式。而GORTON法官所在的上诉法院,美国第一上诉巡回法院,则认为这个判决没有触及一个问题,即,对于“麻州独立合同工法律”的界定法规与特许经营规则适用之间的关系问题。
麻州独立合同工法律规定(MGLC 149, 148(B)),任何为雇主提供服务的人都自动被归类为雇员,除非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可以被界定为独立合同工。(1)其提供服务的人在服务过程中不受雇主控制和指导,(2)其提供的服务不是雇主的主营业务,以及(3)其提供服务的性质可以是自由职业者的业务。
问题的争议焦点在于“控制权”,是用来分辨提供服务的人是雇员还是独立合同工的一个主要的标准。通过证明特许经营被许可人不受控于特许经营许可人的服务,来说明特许经营许可人满足了特许经营权规则的要求,即特许经营权人在经营管理模式中施加了重要的控制权,是比较困难的主张。
但是本案的原告坚持认为特许经营规则与麻州独立合同工法律规定没有根本冲突,因为特许经营法只是强制性的特许经营许可人对特许经营被许可人进行商业信息的披露(DISCLOURE),并没有实质性地对双方的关系进行定义和管辖。原告进一步认为,被告7-ELEVEN可以同时简单地遵守和执行这两项法律,但他们却人为制造了矛盾,以逃脱麻州工资和工时法。
Gorton法官的判决很大程度依赖于麻州最高法院2015年的关于独立合同工法律和房地产行业的关系,但这本案指明BROKER代理人对AGENT经纪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权并不适用本案。相反对被告7-ELEVEN来说,Gorton法官得出了一个准确且必要的结论,特许经营许可人对特许经营被许可人实施的重大的“控制”,才是特许经营的精粹,它的目的是保证消费者对同一家服务商的服务质量和形式的期望以及商业的一致性。
GROTON法院的这一观点在商界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包括美国商会,金融服务协会,麻州零售商协会国际特许加盟协会和Dunkin’品牌。金融服务协会法律顾问认为,特许经营权规则不是为了工人分级而行使控制权的问题,在麻州和美国联邦法律中,认可独立财务顾(FIANCIAL ADVISOR)为独立合同工的做法由来已久。
我们拭目以待麻州最高法院的对此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