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照原, 高级软件工程师,于1988来北美。他自幼喜爱文艺,兴趣多元广泛,热爱声乐,朗诵和舞台艺术。多年来致力于弘扬中华文化,努力为华人社区服务,积极促进东西方文化交流,应邀在大陆,香港和台湾华侨的诸多庆祝活动中演唱歌曲和担任节目主持人,受到了华人和主流社会的喜爱和认可。
他多次受邀参与筹划波士顿地区的大型文艺活动,并以专业水准的中英文担任节目主持。他主持的多个大型文艺活动有《大波士顿地区第五届亚美节》,《东西互联波士顿地区春节文艺晚会》,《波士顿地区华人华侨 “百年圆梦,中秋同庆” - “庆奥运,迎中秋” 文艺晚会》等等。自2006以来,连续主持诸多亚裔社区和组织一年一度的春节联欢会和周年庆典, 包括《波士顿京津同乡会》,《全美亚裔妇女会麻省分会》等等。虽然常常忙的不亦乐乎,但他依然认认真真,一心一意地努力把精彩的节目最好地奉献给观众。
为进一步提高演唱技能,他虚心请教声乐老师。同时参加过多次声乐比赛,并屡次获奖。曾于2008年第一届“怀旧金曲大赛”夺得冠军,并获一至好评。
李照原来美后加入了多个文艺团体和合唱团,担任男高音的合唱及领唱,包括黄河艺术团,东方之声合唱团, 剑桥(MIT)合唱团,大波士顿文协(GBCCA)合唱团,等。曾随东方之声合唱团参加2006年第四届世界合唱比赛。共有90多个国家,超过350个合唱团参加了比赛,荣获混声合唱银奖和民歌铜奖。
李照原还被邀请参加过话剧和电影的拍摄。作为北美枫香戏剧社主创人员之一,出演了话剧《海外剩女》中的医学博士。 他曾于2003年主演了由杨有新博士编导的故事片 《静火》 (”Silent Fire”) 中的男主角-何志远。 该部影片反映了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在异国奋斗不息以及个人和家庭的感情纠葛。《静火》(108分钟)入围了2005年纽约国际电影节,并在77部入选作品中夺得 “最佳外国语故事片” 等奖项。
他积极参加华人社区的活动,如:2016.02.20 全美华裔大游行(大波士顿地区),为华人的权益呐喊,为华人后代发声。他热心参与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如:《剑桥中国文化中心夕阳红活动站》波士顿公演 (2014年,2015年,2016年), 中国城老人公寓的春节慰问演出 (2016年),等。
近日,麻州最高法院就 CHARLES M. LIEBER vs. PRESIDENT AND FELLOWS OF HARVARD COLLEGE & another 一案作出判决。本案中,原告查尔斯·M·利伯 (Charles M. Lieber) 就初步禁令动议被驳回提出上诉。在该动议中,利伯试图要求其雇主(哈佛大学)根据赔偿政策, 为其支付在面临刑事指控时所产生的律师费和开支。法院得出结论,动议法官没有滥用自由裁量权,并确认该动议被拒绝。
自 1991 年以来,利伯一直担任哈佛大学教授,除此之外,他还曾担任主要由两个联邦机构资助的研究小组的首席研究员,分别是国防部 (DOD) 和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在申请和接受这些补助金时,哈佛和利伯必须就外国合作和重大财务利益冲突(包括从外国收到的资金)进行披露。
根据利伯的哈佛邮箱账户,在2011至2013年之间,他与中国的武汉理工大学签订了三份合约。根据这些合约,他会在三至五年中组建研究团队、从事研发、指导学生、并发表文章。同时,他将获得报酬以及某些费用的支付和补偿。根据其中两个合同,利伯每月的工资超过50,000美元。其中一个合同涉及到他参与中国政府用以招揽外国人才的“千人计划”。2012至2017年,利伯为武汉理工大学提供服务并从中收取报酬,在他的指示下,这些钱有一半通过存款方式分发给他在中国开设的银行账户,另一半则以现金形式在他来访中国时提供给他。
自2012年以来,哈佛大学要求像利伯这样的员工上交海外财务活动报告(FARs)以及披露表格(FCOIs),而利伯在2012至2019年期间共上交了17份此类报告,却从未提及自己与武汉理工的联系。2018年,美国国防部和国立卫生研究院注意到了利伯的行为。利伯在一次调查中否认了曾参与过“千人计划”,而哈佛大学基于利伯的保证,也同样否认了其与武汉理工的联系。
2020年,利伯因欺骗政府机构、逃税以及其他几项指控被正式起诉,而他则否认全部指控。利伯随后基于哈佛大学的“赔偿政策”要求哈佛大学支付其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哈佛大学的“赔偿政策”规定其赔偿“合资格人士”因担任“涵盖角色”而参与的刑事诉讼所产生的费用。“涵盖角色”包涵在哈佛的任何行政、执行、管理、专业或信托角色,或应哈佛的要求和利益,在任何其他公司、信托或组织中担任相应角色。除此之外,只有在教员受雇范围内的活动,才能给予赔偿。
哈佛执行副校长凯瑟琳·N·拉普(凯瑟琳)回绝了利伯的请求。她认为利伯不属于“涵盖角色”,并且利伯的行为不在受雇范围之内。此外,凯瑟琳还认为由于利伯的行为存在蓄意隐瞒和欺骗,违反了哈佛的政策,因此不适用于“赔偿政策”。
利伯于是对哈佛大学提起诉讼,指控包括违反合约及违法公平交易等。他还递交了作为此次判决核心的动议,希望法庭下达初步禁令以要求哈佛大学赔偿其律师费用及开销。初级法院驳回了此动议,利伯因此向麻州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规定,如果动议方不能证明其案情胜诉的可能性,则不会授予初步禁令。在这里,利伯的成功取决于哈佛赔偿政策中的含义。尽管受法规监管,但公司赔偿政策在本质上被视为合同性质,并“根据合同法的传统原则”进行解释。法院认为在本案中,哈佛大学的赔偿政策表述清晰且意义直白,因此哈佛大学在评估之后拒绝赔偿利伯是符合其政策的。此外,法院认为利伯无法证明哈佛大学的赔偿政策违法了公共政策,因此法院无法强迫哈佛大学对其进行赔偿。
考虑到哈佛赔偿政策中的明确语言和相关的事实,特别是利伯自己的电子邮件所揭露的事实,法院认为动议法官在她得出结论时没有滥用她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初步禁令的动议被适当地拒绝了。
【本文参考资料是麻州最高法院判决意见书https://www.mass.gov/files/documents/2022/01/10/k1314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