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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为美国境外的未婚妻(夫)申请绿卡?K-1签证详解
(肯 . 奥格律师事所 Augen Law Offices )
肯.奥格律师事所 Augen Law Offices 遇到不少客户咨询如何为在国内的 男/女朋友申请结婚绿卡,问题设计到是否对方应该持旅游签证入境,或者是否先在中国结婚等问题。今天在这个专题将为大家做一些法律知识分享:
具有美好的恋爱关系,却苦于两人相隔重洋身处异国?不用担心!作为移民大国,美国移民局专门为此类困境的情侣设计了一种未婚妻(夫)签证,即K-1 签证。让我们看看移民局官方定义原文:The K-1 is a nonimmigrant visa that permits a foreign national fiancé/fiancée of a U.S. citizen to travel to the United States to marry the petitioning U.S. citizen sponsor within 90 days of admission to the country.
可以看出,K-1签证的目的是让居住在美国以外的外国未婚夫/妻来到美国与美籍未婚妻/夫完婚。并且根据规定,K-1签证的持有者在入境之后90天内需要和该美国公民完婚,继而申请在美国进行身份调整。
先从大框架上来看,关于k-1签证最重要的法律知识点如下:(为了体现移民局原文官方解析,这里将采用中英文双行来表述,英文为移民局原文规定。)
首先申请条件是:
1. You (the petitioner) are a U.S. citizen.
主申请人资格必须是公民。如果是合法永久居民(绿卡身份)而非美籍公民,则不能为其未婚夫/ 妻申请K签证。
2. You intend to marry within 90 days of your fiancé(e) entering the United States.
K-1签证是让居住在美国以外的外国未婚夫/妻来到美国与美籍未婚妻/夫完婚。时间限制: 入境后90天内。也就是K-1签证的持有者在入境之后90天内和美国公民完婚
3. You and your fiancé(e) are both free to marry and any previous marriages must have been legally terminated by divorce, death, or annulment.
双方都可以自由合法结婚。所谓具有合法自由婚姻的权利,就是公民申请人具备结婚的法律条件,无既存的婚姻关系存在。如有婚史,需要提供离异亦或是前配偶已经离世的证明。
4. You met each other, in person, at least once within 2 years of filing your petition. There are two exceptions that require a waiver: 1. If the requirement to meet would violate strict and long-established customs of your or your fiancé(e)’s foreign culture or social practice.2. If you prove that the requirement to meet would result in extreme hardship to you.
夫妻见面要求:必须在过去的两年内和未婚夫/妻当面相至少一次,除非因为文化对于恋爱的限制等特殊因素等(比如当地文化是男女婚前不能见面)。所以这里很重要的一点是尽量保存两个人的互动纪录,比如书信往来,email电邮或者照片等。
知道申请基本条件后,接下来做简要的申请流程解析:
第一步: 当受益人(被申请人)还在国内的时候,由公民(主申请人)一方在美国境内附近的移民局办事处提交申请表 I-129F, 接下来I-129F表申请被批准后,将会被送到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 美国国家签证中心会将该批准信息送往中国该受益人所在相应的美国驻中国使领馆。
第二步:美国国家签证中心受到I-129F批准消息之后,同时会通知主申请人何时可以正式让受益人在中国申请k-1签证了。 一般情况是,受益人(被申请人)也就是未婚妻/未婚夫会收到美国驻中使馆的通知,配合提交签证申请资料(包括与美国申请人的关系证明,体检表和接种疫苗记录,如有既往婚史,必需提供有关证明等等)。稍后,使馆会安排与受益人(被申请人)进行面谈并打指纹。 在中国的面试以及准备资料的过程并不简单,需要格外仔细和谨慎,但凡被面试官发现订婚以及将来结婚目的不良(例如虚假结婚),将被拒签且存入记录。如果一切顺利,受益人将会被批准获得k-1签证,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官方原文说到只能单次入境,且最长有效期为180天。(K-1 visas are valid for up to 6 months and a single entry)
第三步:受益人飞到美国,接收边境检查,若通过则顺利入境。
第四步:在90天内注册结婚,如果被申请人到达美国内90天内没有和主申请人结婚,该未婚夫/ 妻签证就自动生效了,并且不能延期。这个时候,未婚夫/ 妻应该在90天到的时候离开美国境内,否则将视为违反美国移民法。
第五步:婚后,受益人已经成为了配偶,可以直接在美国申请I-485身份调整。如果调整申请批准时婚姻已经满两年,外国配偶就可以直接获得永久居住权(永久绿卡)。此时所获绿卡的有效期限为10年。但大部分情况下申请485时婚姻没有满两年,这种情况下获得的绿卡有两年的时间限制。 当然,两年可以申请撤销绿卡上的限制获得永久居留权。关于这个规定,我们律师事务所前期做过关于如何解除绿卡限制的解析。
由于K-1签证的申请涉及中美境内领馆程序,且时间把握敏感,我们建议申请人在专业的移民律师指导下申请。同时,若未婚夫/妻带前一个婚姻的子女再婚, 就涉及到了K-2签证(为未婚夫/妻的未婚子女(21岁以下)到美国来而提供的一种签证)。此文不做赘述,有相关问题,欢迎致电奥格律师事务所。
文章资源参考:http://www.ustraveldocs.com / https://www.usci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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