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点滴

Author: 波士顿志敏
2012年倒霉的开始: 记得年初的时候,有一天我和先生在他的车上边开边聊天,我说你的车开了11年了,开了多少英里他说,17万了。 我说那该换一辆新车了吧!他说,为什么?没有毛病,这车还可以开几年呢。--- 美国人这时会立刻敲一敲木头,或嘴里说“knock the wood, knock the wood!”,但是我们没有这个习惯,得,倒霉的事就从这里开始了。一个星期后,他打电话回家来:汽车的警报器莫名其妙地响了,不能启动,他只好把电断掉。随后,我们把车送到malden世纪汽车维修與服务中心,请他们修理(http://www.a2zbizonline.com/centuryauto.html)。 一月30日,我和家人一起去给我妈妈扫墓,她安葬在波士顿的一个美丽的花园公墓:福壽山墓園http://www.a2zbizonline.com/forest_hills.html)我开车,上到一个转盘,正要穿过一个出口,一辆车从后面闯过来,想从路口出去。他的车身闯到我的左车头。虽然我的Lexus"百道千横,这是一次最重的破相!我认为完全不是我的错,一开始居然判我全错!(听我下一次讲给你听!)210号我家的第二辆车又送到malden世纪汽车维修與服务中心去修理。 221日,我开了先生的minivan去中国城,很高兴在牌楼边的大马路上找到了一个记时的停车位。我是去谈生意,不需花钱,我就把钱包(小挎包)放在两个座位的中间。刚走了两步,感觉太明显了,又回到车上把钱包放在放脚的地上,认为别人看不见。锁好门,走了。时间是3点钟。1个半小时后回到车上,发现钱包没有了。---- 才记起他的车的警报器关了再没有开启!!!所以就被翘开了!有一次,我把钥匙锁在后chunk里了,请AAA的人来开锁。他说,Lexus是最难起翘开的。刚一打开,警报器就叫起来了赶快给先生打电话,要来他的信用卡上的电话和银行的电话。第一个电话打过去,被告知,330分在波士顿的MBTA(车站)被Charge $59。第二个电话打过去(第二张信用卡),被告知,在同样的地方被Charge $59。第3张信用卡是一个过期的卡,没想到也被刷掉$59 --- 真是奇怪了!我猜想$59是买一张月票?买这么多月票一定是要卖掉它!我甚至再想,过一段时间,再故意被一次!首先在车上装个视频头,把这个小偷给录下来。然后,请个人去波士顿的MBTA(车站)守着;或者另一个人远远的盯着这个车... 这种惯偷一定还会再偷的! 还好,车没有被偷去!!! 226日晚上7点半,天下着雨,又是开着他的车去接他。刚出家门口,准备过马路,又被右边开来的车给闖了一下。到现在还不知结果! 又一天,发现我的手表停了,调时间的旋钮歪了。可是我怎么也想不起来何时被闖的??? 還有更多的發生了 。。。 我招架不住了,赶紧给在中国的余光风水大师(FengShui)打了个电话。我这是怎么了?触犯了龙王爷了?为什么一个事接着一个事发生在我头上?余光大师对我说,我告诉过你,2月份要注意的!没事的, 都是些小事!会过去的!这时我好像想起来他去年年底告诉我的话。我把它当耳边风了。我问他,是不是让我失点小灾,小财, 后面会有好运等着我呀?余光大师说你真聪明!” 真的吗?朋友们,祝我会有好运吧!
Author: 波士顿志敏

(17) 上美國的法庭

2012年1月20 日,陪女兒上Concord的一個法庭上,為她的罰款去上訴。這是一個標準的法庭大廳,法官的位置在正前方,被告將站在法官正面的欄杆外,原告將站在法官右手邊的欄杆外。時間到了,只見大約7-8個身穿警服的警察站在最後一列。被告和聽眾們零零散散地坐在中間。法官坐在正前方的大桌子後面,一個文秘坐在大桌子前面不遠的地方做記錄。文秘站起來,要求所有原告把手舉起來,宣誓要講真話。法官開始叫被告人的名字,被告人便站到法官對面的欄杆外,同時,相關(原告)的警察便站到法官右手邊的欄杆外。

有一個案件被告是一個中國女士。法官先讓警察把事情發生經過闡述一遍。那位警察說,在某年月日,幾點幾分,何地,一輛某顏色的汽車從何方往何處駛過,他的檢測器顯示這輛車的時速是75,而當地的允許速度是55.所以他給她的罰款是xxx. 法官聽完後,轉過臉來問被告,你有什麼要解釋或陳述的嗎?我們這位同胞,以堅定而沉著的語調說,當時她要求警察出事證明她超速的儀器記錄,警察說是另一位警察用激光槍測試的。法官馬上問警察是你測出她超速的嗎?警察想解釋是他的同事測的,法官不要聽,只要他回答是不是他自己測的。警察說不是。法官又開始問原告,你超速了嗎?原告說沒有。法官又問,何以證明?原告說她一直在用GPS(導航器),上面有她的車速指示。法官宣布,原告不用負責任:“not responsible"。 這時,一位工作人員走過來,從法官手裡接過判決書,帶著原告出去了。前後的幾個美國人都輸了,不過都會”減刑“, 罰款都是$100元。

又有一個中國女士上場了。同樣的過程,法官給她機會陳述時,她說,她的英文不大好,把一張書寫的文字交給了法官。法官讀完,便宣布原告不用負責任。

我女兒是最後一個,她被控的錯誤是在Lexington的小銅像地方,一個不能轉彎的地方,轉彎了。
她的解釋是天氣很黑,看不清。結果法官判決“Responsible ---罰款$100"。我們剛想走,文秘對法官說,她的原本罰款是$60, 法官把罰款又改回$60。

總之,一共11個案件,2個案件被告沒有來,被告便輸了。一個案件警察沒有出席,被告贏了---not responsible;剩下8個案件,只有兩個案子被告贏了---not responsible,這兩個案子全是咱們老中!

我跟女兒說,沒有什麼,這也是一種生活經歷嘛。你見識見識,體會一下上法庭是怎麼一回事,下一次,遇見警察時,態度好一些,趕緊認錯,可能就可以免罰的。再有,一定開車小心,爭取不要吃罰單。她的這次ticket, 我們先交$20,有機會向兩個警官申訴,輸了;又交了$50上法庭再申訴。又輸了,$60元照罰,還要長點。我想有了這次的經歷,多花$70還跑了兩次法院, 她一定從中領悟到很多東西。至少她說,站在那裡感到好丟臉啊。

我的體會是,若要上訴,你一定要有理。想取的“同情”是沒門的。以前的“clear records" 是沒有用的。如果由於“超速”而被罰時,要警察出示證明是個好辦法!中國人就是聰明!
 

Author: 波士顿志敏

(16)最冤枉的車禍

十年前的一天傍晚,我下班開車回家,走在Bedford的一個小路上。突然,從馬路的另一邊小街中衝出來一輛藍色的小汽車,霎那間直衝過來插在我的車前面,它的車尾離我的車頭只有一尺遠。我嚇了一跳,馬上意識到,無論怎麼剎車,都會闖到它。為避免闖到它,我下意識的把車頭向右邊打去,“咚”的一聲,我的車闖到了右邊的鐵欄杆架子上。只見前面插進來的車,“噌”的一腳油,跑的無影無踪。我下車一看,傻了眼了,右邊全闖壞了。這時,在我後面開車的人超過我,對我叫道,“我都看見了, 我給你做證!”我馬上給警察局打電話,報告我的出事地點,時間,原因後果。沒想到警察說,已經有兩個人打電話來給我做證了,不是我的錯!在美國,好人和熱心人還是多啊!

接下來是找保險公司,估價,修理。好在我的車是全保險,保險公司會出錢來修理。但是我不僅要出 $500 首付,還要長點!這是我最忌諱的!真是冤枉呀!我招誰惹誰了?保險公司說,你沒有抓到那輛車的司機,由於修理費超過$500元,所以一切錯誤由你承擔。我說有人已經報告警察了,應該有記錄的。後來我從警察局了拿回一分報告,才免於被長點。但是仍舊要交$500元。據說,你不付,誰給你付? 我發現美國的保險公司真好做:你出事了,是你的錯,儘管他出錢,但你長點,7%一點去漲你的保險費,幾年後,它會讓你把它出的錢都還回來的!你出事了,不是你的錯,對方的保險公司出錢修理賠償。你出事了,雙方的錯,一家一半。既不長點,也不付錢。當然,$500元以下的修理費,它出錢你不長點。 朋友們呀,以後但凡不是你的錯時,一定要打 911 叫警察來,警察的記錄將是你與保險公司交涉的最好的證據。並且找證人也很重要的。否則,將來真是有理也說不清!再有就是照相,保留現場也很重要!若碰到無賴,TA還會以後改口,愣說你的錯。我們可遇到過這種的事情!
Author: 波士顿志敏

(15) 心不在焉的事故(2)

四年前,我的大學老師來波士頓探親,找了一個周六的傍晚,約好接她出來先去Costco買東西,再去一家正宗美國餐館Steak House去吃飯。

我們有太多的話要說,一路上,就沒有停過口。從Costco出來天已經漆黑了,我的車沒有油了。我對老師說,我們要吃飯,我的車也要吃飯,讓我先去加油,咱們再去吃飯,好嗎?到了加油站,我開始在自動付款機上用信用卡付錢,不知怎的,就是拒收。我換了張卡試,還是拒收。我想,都快8點了,還是人更要緊,先吃飯,再加油吧!我回到車裡,開著車就走了。要去的餐館就在街對面,過了一個十字路口,2分鐘就到了。下了車後,眼前的場面讓我“目瞪口呆”:我車子管油的油嘴上,拖著一條長長的加油管!遭了,我把人家的加油管子給拽下來了!老師看到了,我倆不由自主的大笑起來! 她說,真有你的!我還從未見過這等事情呢!我沒把它當回事,說,咱倆還是先吃飯,然後回去還給他們。我只覺的很stupid(傻)的一件事情發生了,但並未覺得有什麼了不起。

所以我倆的晚餐在優雅的環境裡,享用著美國牛排大餐,伴隨著盡情的談天歡笑中度過了。回到加油站,我把車停到剛才加油的站台上,只見一隻空空的加油管連接頭吊在站台上,那條長長的加油管不見了--- 在我的車上。

剛才我刷卡不成功,沒人理我,這時,馬上跑出來一個小伙子。他把我帶進辦公室裡。先把我的駕駛執照信息記下來,又把我的車的保險公司名字和聯繫方式記下來。再一通盤問。我一再解釋是我的疏忽,但絕不是有意的。我問他要罰多少錢?他說要$250-500. 我問他為什麼要那麼多? 不就是把管子裝回去嗎? 他說,哪這麼簡單,要由專人來檢查,接口有無損害,管子有無損壞。 我一想,也是, 這是“加油站”,漏點油可真不是好玩的。不過只要小於$500,保險公司會賠償的。

1-2個多月後,我收到了一張罰單:罰金是 $515!!!真氣死我了!我從此相信,小事故的大多罰單都是$51x.00!絕沒有 $49x.00 這個數!檢查公司與保險公司是一家人!我不服,去上訴。接待我的人也挺同情我的。說,你去和加油站協商吧。我打電話去“質問”加油站,人家說:“這是“Inspection(檢查)公司的結論,我也沒有辦法。你去找檢查公司吧。”我知道我是不可能贏的,又不想長點,只能交錢吧!事不過三,希望再也不要交“$5xx.00” 的罰單---若真的再發生,我豁出去了,就讓保險公司付!長點也不再“私了”了!

我不想討罵,至今也沒有告訴過先生 :-) 好在他不會讀我寫的東西的。即使有一天他知道了,也會說:“那有什麼稀奇的,我們家志敏是什麼事情都會做得出來的!”:-)
 

Author: 波士顿志敏

(2)闖红灯

没什么好解释的,看到黄灯,还使劲开,想闖过去。结果到跟前时,灯已经变成红灯,我也停不下来了。刚过完马路,警车就跟上了。就在家门口吃的这张罚单。后来我想了很多,当时应该和警察说:“刚接到电话,家里老人病了,急着赶回家”,“孩子发烧了,吐了,所以太着急了。”,“刚接到电话,孩子烫伤了”,“我的肚子很痛,没有注意到”。会管用吗?听人说,你跟警察说,“我憋不住了!!!” 说不定,警察还会打警车灯,开道送你回家呢!

十幾年前的一天,我们全家去Disney玩,我们住在Amherst,先把车开到朋友Tong家在Newton,Tong再开车送我们去机场。没想到到了机场,才发现机票没有带 --- 当时没有电子票。装机票的包丢在我们自己的车上忘记拿了。Tong赶紧开车回去取票。他回来时对我们说,来的路上,被警察拦住了。Tong对警察说:“该罚什么快点罚吧,我这是帮朋友取机票,到机场送机票。飞机要开了!已经要来不及了”,没想到警察就放他走了!可惜有了电子票。这个借口以后不能用了:-),但是可以说去取“护照”嘛!

在1996年时,麻州很多主要的高速公路把车速限制从55英里/小时提高到65英里/小时。不久的一天,我在90号高速上开车,心里很高兴,因为我可以一路开到车速70了。刚过了一个小弯,只见前面至少5-6辆一排车停在马路边上,一个警察在盤問着路邊被攔的駕駛員,另一位站在路旁,冲着我一挥手,再指向马路,我知道又被抓了。我后边的车也一辆接着一辆被叫停下来。一会一个警察来了,还没等他说话,我先发制人: "不是改车速了吗?65的时速吗?我只开到70,有错吗?”,他说:“谁说的所有路都改了?不是每个路都改成65,这条路还是55的车速,所以你超速了。”;我说:“我聽收音機上说的,尤其90号高速!我真的不知道还有没有改的!我以为所有高速公路都是65的车速。”。警察拿走我的驾照和车的登记证;一会儿,他回来了,对我说:“我这次给你一个“警告”,别再超速,否则,这个“警告”也会变成Ticket!”。“警告”既不长点,保险也不变。只是你在半年内千万不要出事,如果再吃任何罚款,这张“警告”也将变成一张罚单!

看来,只要你“理直气壮”,警察也会“通情达理”的。

(3)没有在“stop sign”停车标记处停车。

从小在中国养成了习惯,“规章制度是管那些被人看得见的人或事”,当看不见时,违点规,没有什么了不起的。遇到stop sign时,若四周没有人,一脚油,停也不停就开过去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自然,没过多久,我就被抓住了---在停车标记处没有停车。唉,抓着也没有脾气!

三种主要交通的罚款都享用过了。

加上周围的美国人都是那么有教养,遵纪守法,耳闻目睹,身教胜于言教。慢慢地从硬性强迫自己,到养成了习惯。不论有没有人在,在任何场合,不该做的,都尽量不做。所以,20年了,再也没有得到过第4张交通罚单!(Knock the wood! Knock the wood! 敲敲木头! 敲敲木头! --- 否则又会发生的:-)
 

Author: 波士顿志敏
(14) 心不在焉的事故(1)

記得有一次送女兒去中文學校(又是10年前的事了),急著趕回家,在Parking lot 倒車, 看也沒有看後頭,開了就往外倒車,砰的一聲 闖到一輛剛開過的車上。人家車上一個媽媽,兩個女兒,都下來看,還好,不嚴重,車照樣可以開。我把所有證件給了他們,我說:“咱們"私了"”吧。我不想漲點。我們不要經過保險公司,你去一個車行估價,修理,我付錢。”他們很Nice,就同意了 --- 不是所有人願意的。

幾天后,那個媽媽給我打電話,說是價格$375. 我一聽,很高興。小於$500的修車,不漲點,可以讓保險公司去處理,我可以不花一分錢!當保險公司處理小於$500以下的車禍,儘管是你的錯,保險公司會管的,而且不要你出錢,也不漲點。但是若估價是$501, 對不起,你就要長點了!

我就求那個媽媽去找保險公司,這樣,我不必出錢了。她很不情願的同意了--- 世上還是好人多!兩個星期後,她告訴我保險公司的評估是 $510. 我傻了眼了,這不是明白的“坑人”嗎?任倒霉吧!結果,我是“偷雞不成,反丟一把米”,賠給那個媽媽$510. 誰叫我不見好就收呢!

我的經驗是:如果你想私了,先通過保險公司,看是什麼結果。再做決定。
 
Author: 波士顿志敏

 

(13) 交通罚单 很慚愧地告訴大家,到目前为止,我把3種主要的交通罚单都吃了一遍,然后便老实了。似乎只有自己碰了壁,才會靜下來想一想,汲取教訓。 (1)超速罚款最容易得到超速罚款的是那些常在高速公路上开车的人。“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在Boston,人们说,虽然时速写的是55英里/小时,但实际上没有人开55,至少开65,据说超不过10mile是不会被抓的。那还是20幾年前的事了。我家在Amherst,我每個星期五晚上,從波士頓開車回家。一天傍晚,天已经黑了,2号West公路上车辆很少,不久就剩下我一个人在开了,我把时速控制到70,听着音乐,很高兴一个人在无人的高速公路上行駛。剛美了幾分鐘,发现一辆警车车灯在我的后面一闪一闪的。遭了,被警车跟上了。我赶紧把车停到路旁。警车在我的车后停下,一位警察走下来,很有礼貌地对我说,“请你把你的驾驶执照,车的登记证拿给我”。我很紧张,赶快翻钱包找出驾驶执照,再翻车上的小抽屉,把车的登记证找出来。最後顫顫悠悠地把這些證件遞給他。他拿走我的东西后,回到他的车上。坐在车里等着判决的心情是最遭的!后悔,怨气,烦恼,甚至想哭!警察回来了,告诉我,我超速了,开到時速70,但他只给我写了時速65,这样我可以少罚些钱,只罚我$50(由於是“初犯”)。他可能看我太紧张了,给我的“优惠”。我无话对答。是我超速了,是我的错,任罚吧!---那時從來不懂得可以去交通局“申辯” 。後來才知道,只要去說 "I have had a clean record" (我有一個好的駕駛記錄),加上當事的警察若不出場,很可能就以“無罪”釋放呢!  这個罰單是要记点的!每记一点,你的保险的主要项目每年要增长7%。这点一跟上你,就是6年不翻身呢!所以真正的罰款是( 你的保險的80% × 7% * 6 * 長的點數)。六年之後才開始每年減一點。我先生曾經點數高達22點(那時15點是初學者的點數, 23點後就要吊銷駕照,到學習班學習!),其中有5-6點是那年冬天他”指揮“我撞車得來的。我當時還暗自得意,記他的點,沒有算我的點。現在想想太傻了,汽車保險是跟著家裡點最高的人算的。我當時可能最多只有12點吧。不過,他後來開車也學乖了,愣是3年沒出任何事。我們發現他的點數一下子掉到15點。去打聽,才知道,只要3年不吃任何點,就可以回到15點。現在的記點法變了,最好是”0“點。我們開車也不出事了,所以至今也沒有搞清楚是怎麼計算的。哪位朋友能分享一下嗎? 从此,我学会了以下教训:1. Follow the traffic! 跟着别人开。跟着大流开时,超点速没有关系。枪打出头鸟!别当第一。一旦成了第一,赶快转到中间道上,否则,就减速到65以下。2. 当路上只有你一輛車时,不要超速。老实点。3. 时刻保持警觉,时常通过镜子向后看, 一有车跟着你,就减速,让他先走。尤其是在晚上,看不清是否是警察。 因為有时是便衣警察!很多時候,他跟你開一段時間,“罪證確鑿”時,才向你“示燈”通牒你。4.不要跟著警車後面開。我的朋友有一次緊跟著警車後面開,正得意哪,警車把他逮個正著。吃了張罰單。這可是真的呀!5. 看到校車一停,stop sign 一示出來,千千萬萬不要去超它,老老實實停下來等著它,直到把“停車牌”收起來再啟動。我的一個朋友心不在焉,超了校車,罰款$250 不說,記了6點,還吊銷執照 ...
Author: 波士顿志敏
(12)最傻的"車禍" 2008年我们买了一辆灵芝Lexus。我真的是愛不釋手。哪聽說過開車不用插鑰匙, 開門只要touch”一摸“它。最喜歡的是倒車時你可以從屏幕上看到“後面”。快撞到四周時,它會發出“警告”。這可解決了我的頭痛停車問題了。這輛車拿到手後,就歸我所有了。一天,我載著一個朋友一起去參加一個活動。在停車時,我專門找了一個車位,兩面有半人高的磚牆。我自豪地對朋友說,我的車可以檢測出周圍的障礙物,我可以放心的開到最靠近磚牆的位置。沒想到,“咚”的一生,車撞牆了!居然“警告”沒有響!“上當了!上當了”,我連叫著跑了出去。我的7天的新車前面被撞了一個小坑!真是心疼之極,後悔不已!哪敢告訴老公,那不是找罵嗎?當然,現在我的Lexus, 已經是“百道千刮”,“大坑小坑”的,前面那個不起眼的首創小坑,早已是“小巫見大巫了! 1992年,我們住在Waltham一個2居室的花園公寓,因為那裡離我上班的公司很近。當時,我們家2個孩子和外婆一共5個人。由於有一個很大的客廳,周圍環境也很美,我們很喜歡它。外婆常常帶著兩個孩子出來玩,被公寓的管理人員看到了。沒多久,一個”通牒令“下來了,說是我們的2居室住了5個人,超出了麻州的居住規定,必須在一個月內搬走。好吧,找吧,這次我吸取教訓,一上來就問“可以住5個人嗎?” 最後找到一個3層的新裝修的房子!我們愛不釋手, 高高興興地搬了進去。哪想到第二天就吃了一個停車ticket( 罰單),從那時起,我才知道,在大街上停車,只能順著開車方向停車。我們逆著開車方向停的,停反方向了! 冬天到了,下雪了。 在新英格蘭居住的人,都很享受“雪一停大街路面就乾淨”的鏟雪大車隊的神速動作!有時候,5輛產雪車斜著並排一起鏟雪,還挺壯觀的。每當馬路上雪產乾淨,路邊上就堆起了厚厚的雪牆 (否則雪到哪裡去呀!)。雪牆高到從我們的院子開車出來,看不到大街左右兩邊的交通。一次,我開車去送小女上學,再去上班,先生站到馬路上幫我指揮交通,否則我是別想開出去的。只見他一個手勢“衝",  我一腳給足油, 加速衝上街去。說時遲,那時快,“碰”的一聲,一輛從右面開來的車一頭撞到我的右門上。對著突如其來的碰撞,我嚇壞了。趕快回頭看女兒,還好,她沒事。我松了口氣。願誰哪?只願我和先生太不默契。 他是想讓我“慢慢”地往前開,等那輛車過了再走,而我以為,大街兩旁沒有車,我要迅速開到正位上。想一想看,此時若是一個警察在指揮,只要他一揮手,就只管往前開好了,不用擔心紅綠燈和其他車輛,因為他的指揮是有最高優先級的!這真是一個最“傻”的車禍經歷:“預備!衝!向開來的車撞去” 
Author: 波士顿志敏
(11)買新車的經驗買舊車時,可以花10-20塊錢上網查詢一下這輛車是否被撞過。然後花點錢再去車行做預檢。就和房子的房檢一樣,如找到一些問題,或者不要,或者再殺殺價。現在買新車幾乎是明的GAME(遊戲).上網找到出場價,再向幾家車行發出詢問。最後,你再根據路途的遠近,價格的差別,做選擇。 我們好像是在1993年買的第一輛新車是個普利茅斯的Minivan(7人的轎車),那時, 只能根據報紙去車行詢問。$13000買的。全家都很興奮,居然開新車了!這輛車開了7年後,送給了剛來美國的朋友。在我們的朋友圈裡, 有的人非常精明,要求極高,寧缺勿濫!他們願意花時間,花精力做調查,做比較,一旦他們決定要買的東西,要用的服務,那都是經過他們百般挑選,比較得來的,絕對是在性價比上最好的。我的朋友玲就是一個。她是我最尊敬和佩服的精明人之一。那時,有啥事,都去找她請教,值不值啦,好不好啦,該不該啦。 我要買車的大事自然要去問她。 沒想到她對我說,她也在買車!已經挑選好了,是一輛Toyota Camry(豐田)。接著告訴我,她去試過哪些車, 把每一種車型的感覺, 優缺點一一道來。 我唯一記住的是,她說Toyota Camry豐田的方向盤很smooth(靈活), 容易控制。她很喜歡。她已經和車行約好!準備第2天就去買。我一聽高興得跳起來,馬上就說,你去買兩輛吧!你一輛,我一輛,再跟他們要點Discount(減價)!這對於她來說是不可思議的事!幾十塊錢的東西,說買就買,這上萬塊錢的事,能這麼就決定嗎?她一再要我至少去試一試車。我說,你喜歡,我就喜歡!我太信任你了,不用試了。我知道,她挑的東西她買到的價錢一定是最低的!就這樣,第二天我們約好到NH的Toyoto Dealer(豐田的車行) 見面。我們每人便宜了兩百塊! 好像是 $18400 買下來的(1997)。比出廠價還低!就這樣,我沒有費一點力氣,買回來一輛價錢好,又好開的車。一開開了11年。2008年,它才壽終正寢。當我的車開了10萬英里時,玲的車才開到5萬. 可能她的車現在還活著哪! 2000年,我有幸進了一家當時one of 最HOT(熱門)的Startup(新公司)。每天雖然工作12小時, 全公司的上百號人都生活在一種美夢(白日做夢)和興奮之中。大家都齊心合力的努力工作著。每天都有讓我們振奮不已的好消息傳來:哪個投資商又投給我們錢啦,我們的產品又和誰簽合同啦。大家討論的是我們的股票IPO(上市)時值多少錢,大家樁景的不是一百萬,而是幾百萬的未來:-)我在離開前一個大公司的告別午餐上,20幾個中國同事給我送行,大家都很羨慕我, 我便慷慨地對大家說,等我賺到100萬時,我會回請每一個人去“legal seafood"(一個檔次較高的美國餐館)吃飯!唉,10年過去了,我們的美夢沒成真!這不知還有還願的那一天嗎!那時, 股票市場也很好,我擁有在上一個公司的股票價值50萬,根本不捨得賣!(我至今還擁有這些一分不值的股票! )我家要買一輛minivan, 那時 Honda Odyssey是很popular 流行的。在麻州要排隊才能買到。於是我們到梅因州去買的。當時的感覺真好(不知這一輩子還會有這種感覺了), 出口就把所有的OPTION(選項)都要了! 裝一個GPS $2000, 加一個天窗$1000(?) (十年來,最多用過5 次!)裝了一個自動啟動器($500?,忘了多少錢),一共用過不下10次, 現在連鑰匙都好像沒有了!反正有錢真的很痛快!不管這麼說,這一輩子已經令自己著實的在精神上“富過一回了!” 
Author: 波士顿志敏
(9). 買舊車!我們來到美國25年了!數了一數,前前後後,到目前為止一共擁有了9輛車!頭4輛全是N(幾)手車。每一輛的價錢不超過$2500。我們那時一定把車開到實在“過不了車檢“後,它才”壽終正寢“。當第一輛車快”死“了,我們開始籌劃買下一輛車了。這時聽朋友講,到紐約去買拍賣的車最合算。 每個星期/月,都會有一天大拍買。聽說這些車是被拖的車。若不來取,每天罰停車費20幾。若10天半個月不來取,要交的罰津可能比車子本身的價值還要高。這麼著,這些車子就被用來拍賣了。是很make sense(理), right(對嗎)?我問,為什麼不來取呢?有人猜說,有的車可能是偷來的!那自然不會有人來認領了。還有的人以為自己的車子被偷了,可能就放棄查找了。倘若有一天你買的這輛車被主人認領了,那怎麼辦?! 於是乎, 和朋友一起,半夜出發,開到紐約去買拍賣的車了。那好像是一個停車場地。凌晨3-4點,幾十號人都已等在那裡了。先到的先領號先挑選。 好像是5點開始放人進去。一人只能買一輛。只有叫到號的人才能進去。進去之後,你才能去挑選車子。你只能看車的外表,從車窗外看裡面。 門是鎖的。價錢標在車窗上。一旦決定,不能退換。買的好買的值,是你的福氣,否則,就是你倒霉!我們挑選了一番,最後選擇的是一輛灰色的尼桑. 外表不錯,還挺新的,標價$2000。於是,我們有了一輛“新車”, 只有5萬的哩程!一開就走,非常高興。後來,才發現,這個車漏油!這是後話!這個經歷很有趣,終身難忘。估計我們的下一代都不會去經歷它了。 有兩輛已是從新車開到車死。從此之後,全是買新車開了。 (10)給車送"葬”!第一輛車子“死”了,怎麼扔, 往哪扔?現在知道了,去車行“Trade in"(把舊車折價,賣給車行), 有時還挺值的。或著call 1-800(給1-800打免費電話) 捐出去,去抵稅;或者call junkyard(給舊車庫打電話), 請他們免費來拖車,弄得好,還能給你個百八十塊的。Patty's auto 廣告上說 “我們購買:二手小客車、貨車、輕型卡車,不論廠商、型號,不論能否行使。"http://www.a2zbizonline.com/pattysauto.html 可是我們當時不懂這些,只覺得,人死了要進火葬場,車死了要進 Junkyard!我們的車還能上路但已過不了車檢,而且大牌照已經撤銷了。保險也沒有了,再開是“違法”的!於是,我和先生商量,等到晚上漆黑一團,趁著人不知鬼不覺時,把車開到Junkyard,一扔,不就完了?我倆打聽好去Junkyard的路,一人開著一輛車,半夜出發了。到了Junkyard附近,一片漆黑。心裡暗自高興,沒有人在裡面!兩輛車一前一後 往裡開,說時遲,那時快,刷的一下,大探照燈頓時打開,把我們暴露無遺!接著一個人跑了出來!可以想像,他一定把我們當成小偷了!我們趕快下車解釋,“我們是來扔車的!不敢白天開出來,怕警車抓住法款,所以半夜才出來,這是車證,這是鑰匙,我們不是來偷車的 …”,真是不做賊也心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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